“换地权益书”是海南为处置当年积压的房地产、盘活闲置土地的产物。1999年12月10日颁布施行的《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规定,换地权益书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时,核发给土地权益人的法律凭证,其持有者可凭该证从政府那里换回与凭证面值等价的土地权益。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换地权益书出现了发放量大而回收量少的矛盾,进而导致换地权益书的严重贬值。
2007年10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印发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核发换地权益书存在的主要问题,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全面查清发放的换地权益书价值总量和回收量,找出换地权益书发放量大而回收量少、发收矛盾突出的原因,以及换地权益书流通渠道不畅、贬值严重的原因,分析可能造成的后果,并要求到2011年基本完成换地权益书的回收工作,其中2008年回收换地权益书价值累计达到60%以上。
看了《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三土国资告字[2008]002号),我才知道三亚市这个新“地王”,其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可以货币方式,或以换地权益书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既然可以以“贬值严重”的换地权益书交付地价款,那么自然没有一个傻子会去动用“真金白银”了。 11429元/平方米,折合每亩762万元的高价,自然也就饱含水份了。
那么,这水份究竟有多大呢?这确切的“水份”,应该只有新“地王”的竞得者—— 南京龙昌置业集团“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了。当然,对我们局外人来说,我们也并非不能寻得一些蜘丝马迹。2004年04月16日“ST东海A(000613)2003年年度报告”对我们就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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