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可谓是房产中介行业丑闻不断的一年,从中天置业老总卷款私逃,到中大恒基老总被“抓”,再到创辉租售全面关闭,导致购房者对中介行业的信赖程度大大降低,也直接影响了整个二手房行业的形象及发展,相关部门也将针对所辖范围,为二手房交易的各个风险环节严加把控,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
二手房交易的必经之路——房地产交易中心近日透露:“上海即将建立房产中介交易保证金制度,以保证每一位购房者交易的资金安全,今后,中介卷款私逃的现象不会在上海发生。”
中介交易保证金的缴纳规则
1、房产中介公司以所辖分支机构为单位,每家分支机构所缴纳的保证金最低为100万元;
2、该分支机构所成交的房屋标的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保证金,且未成交完毕的房屋标的总和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保证金;
3、大型房产公司具有多家直营分支机构的,保证金数目超过2亿人民币的将不受上述1。2条款所限;
4、分支加盟店将由总部统一缴纳,所缴纳的保证金须在2亿人民币以上才有资格吸纳加盟,且分支加盟店所引发的交易资金风险均有总部承担;
5、手拉手交易将提供上下家产权人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屋交易无资金风险承诺书》,无此承诺书将不允许过户交易;
6、所有的交易保证金将交由房地产交易中心监管,直到该中介公司注销且无任何资金纠纷后方可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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