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概要:鼓励自住性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是抑制房价的既定住房政策,对此很少有人反对。不过,如果鼓励自住性需要到了以居住证限制外地人购房的程度,属于走火入魔,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市场经济为敌。以居住证为核心进行购房限制,其实质是以居住者的身份为主体对于购房进行地域性限制,这样地方政府就能够以居民身份掌握二三套住房的信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住房投资的可能性。
鼓励自住性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是抑制房价的既定住房政策,对此很少有人反对。不过,如果鼓励自住性需要到了以居住证限制外地人购房的程度,属于走火入魔,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市场经济为敌。
2007年12月24日,上海市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称,上海市房地、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将研究制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来沪人员购房政策,合理引导跨地区购房。此后,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该方案尚在研究,还没有具体实施办法,也没有时间表。
希望这样的政策永远也没有时间表。以居住证为核心进行购房限制,其实质是以居住者的身份为主体对于购房进行地域性限制,这样地方政府就能够以居民身份掌握二三套住房的信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住房投资的可能性。不过,这样的逻辑推到极致,政府就会推出居民按户籍所在地只购一套房的政策,这样岂止不会存在住房投资,短期投机更无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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