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谈谈如何在二手房网签和资金监管必须实行的情况下,让大家一如既往地进行二手房买卖,其重点无非是还能否合理避税?还能否在避税的基础上不影响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资金监管会否暴露真实的交易价格?自7月1日起北京市二手房将实行网上签约,中介机构的二手房信息必须上网公示,而且实行网签,必须是在具备资金监管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所有背景资料和相关文件这里就不再赘述了,相信大家随意搜索即可找到。) 这对于早已习惯目前模式的二手房买方和卖方来说无疑不能算是个好消息,当然,规范市场,确保“三公”,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这些给自己带来了在以往是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时候,那么就未必是“众望所归”了。
首先,问题的一切来源于交易价格,以前二手房交易共需签署三份买卖合同,一份是底价合同――用于缴纳税费,一份是正价合同――用于买卖双方确认实际交易价格,一份是申贷用合同――用于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在实行网签,势必只能签署一份合同(仍旧需要三份,只是只能有一个价格而已),因为这些合同是有编号、有记录的,那么究竟应该签哪个价格的合同呢?中介公司还是为大家着想了的,毕竟他们挣走了大家高额的佣金,他们提议将房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房产本身的交易价格,此价格为底价部分,另一部分为房产所含装修、电器、家具的价格,(此部分为实际购买价与底价间的差额部分),缴纳税费时仅以房产本身价格为依据,从而达到既可以合理避税,又可以满足贷款需要,此法不失为一箭双雕之良策,无奈,国税总局给予答复:合同内全部价格均为计税依据,不能分别对待,至此此法宣告失败;
其次,目前二手房交易进展顺畅的前提是房产过户与卖方取得全部房款基本在同一时点上,网签和资金监管之后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银行放款时点将向后推延,因为放款的标志将从目前的凭契税发票、产证领证通知单变为权属转移登记办结单(此凭证是建委为配合网签和资金监管新推出的一种凭证,出具此凭证的时点为买方新产权证办理完毕时),按目前北京的状况,效率最高的海淀区建委可当天出产证,效率偏低的几个区基本都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由此将给买卖双方带来的不便,相信大家可想而知;中介公司仍旧提出过权属转移登记办结单出具时间提前至契税发票和产证领证单办理完毕,但是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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